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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奉獻

十分之一是上帝的,那麼,如何歸給上帝呢?
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嗎?
部分奉獻在其他聖工/慈善上可以嗎?
我們要留意觀察與追蹤我們所奉獻的錢嗎?還是錢獻出去就了事?
我們是"奉獻的錢"的管家? 還是領受奉獻的單位?
謝謝
fc

十分之一奉獻給神是

十分之一奉獻給神是聖經的教導,今天我們將十一奉獻全數交給教會作為教會日常運作、同工薪金及各聖工用途是合宜的。此外,信徒也應為宣教的需要另作奉獻。若教會有另設用途基金如神學教育基金或特別預算如福利關懷事工、關懷外勞事工、孤兒院事工、養老院事工等,也須信徒另作奉獻。信徒若有負擔支持某福音機構事工,而教會又無參與此事工的話,在十一奉獻以外另為機構聖工奉獻當然是好的。既有負擔奉獻,代禱是必然應隨著的。另一方面,若要奉獻與教會或機構,則必先要信任“她們”對神的忠心。只有本身直接從事聖工者方能接受他人的奉獻,並要謹慎忠心的處理、管理及應用奉獻款,因那是“神的錢”。 楊鍾祿

十分之一一定要有一

十分之一一定要有一些给教会吗?如果全部(不是另外,也不是一部分)都拿来支持福音事工又如何呢?或者全部拿来支持宣教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