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與政治
基督徒與政治
經文:但4:17,羅13:1,啟11:15
主耶穌最後一週進入耶路撒冷,即刻與當時最有權勢的猶太權力團體及宗教團體發生沖突。主耶穌進耶路撒冷受到群眾熱烈的歡迎。以後馬上入了聖殿,用激烈的行動趕出作買賣的人。這直接影響猶太宗教領袖的利益,同時又嚴重挑戰他們的權威。所以有太21:23-27的第一輪沖突、太22:15-40法利賽人、撒都該人以及律法師連續三波的尖銳挑戰。但他們難不倒主耶穌。最後,他們尋求政治勢力,終於以政治手段將耶穌送上死地。
主耶穌從未與當政者對抗,未得罪政府,但最終仍被人以政治罪名陷害,致祂於死地 。祂的罪狀是“猶太人的王”(太27:37)
一個人活在世上就是活在政治環境中,必要面對,必須表態。基督徒當有何種基本共同持有的政治態度?
一、我們的異象
自共產主義理想崩潰以後,對世界前景的期待,可分成三大全球異象,其理想是將全人類在其異象中可達致完全的合一:
這三大異象是:
第一, 以人為本的西方世俗主義,藉著政治、經濟與科技,達致世界和平與繁榮,即全球西化!
第二, 伊斯蘭教的理想,讓全人類皆根據伊斯蘭教義被整合統一,即全球伊斯蘭教化!
第三, 基督徒的異象,藉著普世宣教,使全球福音化,末期就必來到,基督要再來;最終必將看見“世上的國,成了主基督的國,基督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11:15)
基督徒是要以福音和愛去征服世界。但處在敵對基督教環境中的基督徒,在不採取對抗也不妥協的情況下,教會當抱著何心態去面對或處理政治問題?
二、我們的信仰與立場
我們應當先明白聖經已向我們顯明有關神與世上政權的關係。
論到世界的政權,聖經中有一句話可作為我們的基本信仰立場:“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4:17) (God rules in the kingdom of men )
基督的國度未降臨之前,我們按照羅13:1的教導,承認一切暫時的權柄也都是從神而來。因此,基督徒無論在那裡,在不違背聖經原則下,都願意順服在上掌權者。
但我們堅信真正並最終的要在世上的掌權者是耶穌基督。
論到基督的降生,先知以賽亞宣告:“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賽9:6)。基督掌管著世界所有的政權!那些敵擋神的政權,暫時好像得勝,就如基督在世時,羅馬政權有權能捉拿、控告、判決並處決祂,將祂殺死。但神必按祂所預定的時間表作事。正如主耶穌受審時對那些審問祂的人說:“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26:64)主耶穌預告人們“後來”才會看見並知道的事,但世人到時才知道已經太遲了。
先知但以理與使徒約翰都清楚提到將來基督的國要成為世上唯一並永遠的國:但2:44-45,也提到這件“後來必有的事”;啟示錄11:15“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神給先知但以理看見的異象(但7:13,14),看見基督將來要在地上執掌政權,建立祂的國度。這也是主耶穌親自確定的預言(太26:64) 。但在這預言應驗之前,天國的福音必先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
三、我們的榜樣
聖經人物的榜樣:
約瑟、但以理、尼希米,不但是全職的政治人物,並且都是在外邦政府中服務。然而他們的政治身份不但不影響他們的信仰立場,反使他們美好的見證更為突出。此外還有舊約的眾先知,都是被神使用來指導君王,教導百姓離開罪惡,回歸正道。然而,挑戰仍是有的,但以理在對神與對外邦君王的效忠產生對立時,但以理對神的絕對盡忠使他被丟到獅子坑裡。先知耶利米也因忠心傳神的道而被丟進爛泥坑裡!那是想要從政的信徒當被提醒的,參政以前先要有被丟進獅子坑或爛泥坑的心理準備!
基督的榜樣:
基督在世時,祂雖對當時的掌權者作出批評(稱希律安提帕為狐狸),但作為羅馬政府統治下的子民,他仍盡本份向國家納稅。基督的教導是:將該撒的物歸給該撒(太22:21)。基督作為神的兒子本可免繳聖殿的丁稅,但他為免使別人跌倒,在極窮之間仍繳納了丁稅(太17:24-27)。
教會歷史人物的榜樣:
衛斯理約翰的朋友,一位虔誠的英國國會議員威廉威伯福(William Wilberforce1759-1833) 為廢除奴隸制度,在英國國會裡奮鬥20年,每年都提呈廢除奴隸制度的提案,結果都被否決;直到1807年最終才獲得大多數票通過,讓無數的黑奴重獲自由。克理威廉多年不斷向印度政府提出廢除焚燒寡婦習俗,最後也獲得成功,救了無數婦女的性命。美國的華盛頓總統與林肯總統都以基督徒立場從政,成為美國最偉大的兩位總統。
基督徒對當政者有權表達意見,也應當關心並維護人們的利益而作出行動。但卻總要在不違背聖經及對神忠誠之下,服從所屬的政權,主耶穌與使徒們一樣。他們一方面對神竭誠忠心,同時對所屬的暫時政權也盡心盡忠的服事,無論所服事的政權對神的子民是否友善。
四、我們可行的
從以上所說,我們認為信徒以個人身份關心政治,參與政治活動,甚至參加政治競選,成為政府官員,只要不違反聖經原則,都沒有錯。但教會作為宗教團體,不與政治掛鉤是明智的。因一旦有事,受影響的不只是教會領袖,也包括會友、所代表的宗派、甚至整個基督教界。政治所涉及的事往往非常複雜,有許多是非難分,黑白不明之處,參與其中,必有讓人批評之處。個人可以出于自願的志向與選擇,自己承擔。教會關係重大,就不應與政治掛鉤。然而,並不表示教會對政治便沒有任何立場。教會對關係國家社會公義與道德的事上,本著聖經立場表態是應該的。在馬來西亞,我們有合宜的管道可向政府表態與提出意見,那就是通過NECF與CFM。在有必要時,NECF可以針對某些課題,可能是屬政治範圍如對以色列與巴勒斯坦課題、或社會道德範圍如同性戀課題等,代表福音派教會向政府表示關懷、表明立場、聲明態度、傳達心聲。 CFM則代表基督教團體爭取非伊斯蘭宗教團體在本國應享有的社會地位與權利。NECF與 CFM不是教會,但卻可以成為教會表達對國家政治與社會關懷的管道。讓教會能對國家的政治與社會產生光與鹽的作用。
在不同的時代與處境,神的子民都當應用智慧與信心去面對政權。舊約時期、主耶穌與使徒的時代都不同;18世紀歐洲英美的處境與印度的處境也有很大不同;我們也當按今天馬來西亞的處境,應用智慧與信心,盡我們作為馬來西亞國民的責任,關心國家社會,在政治的領域中作光作鹽。反對黑暗、反對腐敗,高舉公義公平、支持合聖經的倫理原則與道德標準。
(2009.4.5 楊鍾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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