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一切的愛
超越一切的愛
人間的愛可分成幾種:
感官之愛:
視、聽、觸、嗅、味、包括情慾之愛,為滿足自己要求,是以滿足自己的感官為驅動力。當你感覺不到時,愛便停止。鮮花盛開,又香又美人人愛。但幾天後,花兒凋謝枯萎,還有人愛嗎?感官之愛是隨著感覺的,感覺不到便結束了。人老珠黃便色衰愛弛,這就是建立在感官之愛的必然結果,成為人間不斷上演的愛情悲劇。這也是大多數婚姻家庭不幸福的根本原因、簡單原因。許多人也許不知道,或不承認的一個事實就是:那些曾經非常相愛的配偶過了一段時候也會互指對方“變”了!其實,這種“變”正是一種不變之變。這是感官之愛的必然會產生之變。因“俊男美女”而結合的婚姻,當郎不俊女不美時,婚姻就會自然瓦解,那不是人“變心”,恰相反,那正是人心不變的證明。因為基礎是建立在感官上必然不能持久。
感情之愛 :
親情、愛情、友情,這比感官之愛深一層,但仍屬有條件的愛。感情之愛是建立在關係上。這種愛在於關係的親疏,越親就愛越多,越疏就愛越少;並且會隨著空間、時間而改變。離開遠了見不到面,關係疏遠,愛就疏離;離別時間久了愛也會逐漸泠淡。感情之愛建立在關係上,關係是建立在空間與時間的距離上。時空改變,關係就改變,感情會改變,愛也因而改變。
感動之愛:
這是一種條件反應之愛。為所知、所見之事所感而產生的善意之情。四川大地震的災情,感動了全中國,激發起全中國人的愛心,產生愛心大爆炸!但爆炸只是一時,不能持續太久。因此,論到感動,我們常用一時感動來形容。感動往往比感情還靠不住,因為大多只能維持“一時”而已!很快便消失的無影無蹤。若我告訴你今天有三萬個兒童因糧食不足、營養不足而死;你願意解囊相助嗎?只要你少赴一個宴會,便可以救十個兒童今天還不至於死。你有感動嗎?可能一時有。但若我再告訴你:明天還有三萬個兒童將因同樣的原因而死,後天又另有三萬個要死,其實每天都同樣,你還有感動嗎?可能很快就會因麻木而失去原有的感動了。特別是當看到餐桌上的大魚大肉,感官之愛便超越感動之愛了!
只有一種愛,是超越一切的愛。超越感官、感覺、感情、感動之愛,是不會因任何因素而改變的愛,那就是神的愛。
論到愛,古代的希臘文字便用了幾個不同的字加以劃分:
Eros,感官之愛,情慾之愛、自私之愛、佔有之愛
Philia,感情之愛,愛情、友情
Storge,親情之愛,家庭之愛
但在聖經裡論到神的愛,卻用另一個專用字 agape 。
神的愛
神愛世人之愛,超越一切的愛。超越人的感官、感覺、感情、感動,超越空間的距離、超越時間的隔離,甚至超越生死的界限、超越宇宙的界限!神的愛是永恆的、無限的,因為這愛是從神而來,是屬神的,因此是超越一切的。一個人能獲得、並永遠擁有、享有神的愛就是至大之福。我們怎知神的愛呢?聖經說:“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4:10)又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 。”(約壹3:16)
你要知道一個人是否真愛你,不要只聽他所說的,更要看他所作的。我們知道神愛我們是從神給我們的,為我們所付出,所犧牲的!聖誕節是歡樂的節日,是從人的角度而言,因為我們在聖誕節裡接受了一個最大的禮物,所以普世為此歡騰!但對給予我們禮物的神,那是最大的犧牲,因為這禮物不是別的,而是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那些有兒子的父母,請問你願意把你的兒子送給別人嗎?並且凖備讓那人把你的兒子活活的殺死!如果你知道這樣作才能救那人一命,你願意嗎?神確是對我們如此行了,因為聖經說“神在我們還作罪人、與祂為仇敵時,就差祂的兒子來為我們而死了”這就是神的愛。人間有如此的愛嗎? 並非不可能,因為人也有神的性情,人也能表現出神的愛。但不同的是,神是神,人是人,有誰能與神相比呢?
我舉個近例:上週五,美國駐馬來西亞大使Mr. James Keith突然到來,參加在本堂舉行的緬甸難民子女學校聖誕慶祝會。他並非只是來亮相,而是從開始到結束,約近五個小時,與難民的兒童們在一起。有一段時間,他主動去與小難民們同坐在地上, 與他們同唱歌同作動作。這場景令我深受感動。小難民們也許不曉得與他們同坐在地上的這個外國人是誰。因此也不會有特別的感受。但對知曉他身份的人,就知道他是當今世界最強大國家的代表,是當今世界權勢最大的人物,美國總統的代表。然而他卻自願降卑,去與小難民同坐地上。如此的動作雖一般人也能做到,但身份不同,意義也大不同。但比起主耶穌的自卑降生,又變得微不足道了。聖經論到耶穌基督的降生,說“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就是神的愛。是超越一切的愛。但愛不能勉強人,人有自由可以拒絕或接受。但那些接受神的愛,擁有神的愛、享有神的愛的人,是宇宙中最有福的人。不但有今生之福,並有永生之福。
(2009.12.24 楊鍾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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