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和不信的婚姻
信和不信的婚姻
Posted by: gracejiajia 張貼日期: Apr 14, 2003 - 1:38pm
楊牧師:
您好!
我遇到了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我很早的時候就談戀愛, 到現在我和我的男友已經談了九年了, 我們身邊所有的朋友都羨慕我們能有這樣長久的愛情.現在我們準備結婚, 開始籌備買房子的事了. 可是, 就在約一年以前, 我信主了, 並且也逐漸知道信和不信的人是不應該在一起的(我男朋友覺得我這是迷信, 他認為年輕人應該什麼都靠自己, 而不是求神拜佛). 我曾試圖說服他, 但是他不願意, 還說我愛上帝勝過愛他, 他很傷心.
我現在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的主內姐妹都勸我要DO MAKE THE RIGHT DECISION, 因為信和不信的不幸婚姻我周圍有很多, 而全家一起事奉主的生活是我想要的, 也是好得無比的. 我花了很長的時間去聽主的聲音, 但是我什麼都沒有得到.
我需要您的幫助!
Replied by: 楊鍾祿 張貼日期: Apr 15, 2003 - 2:59pm
請參閱本欗〈基督教與社會問題〉中的“基督徒對婚姻的看法”一文
聖經已有清楚的啟示,就無須再求神給予特別的指示。
Replied by: gracejiajia 張貼日期: Apr 18, 2003 - 10:46am
謝謝楊牧師的答復.
在聖經里, 論到已經結婚的夫婦, 說信和不信的不要分開, 因為丈夫(妻子)會因為妻子(丈夫)的好行為而信主
貼子全數: 6 | 註冊日期: Jun 22, 2002 - 8:26pm | IP Logged
Replied by: gracejiajia 張貼日期: Apr 18, 2003 - 10:48am
請問什麼是聖經所說的婚姻? 是結婚證書? 是肉體關系?還是別的什麼?
請楊牧師指點.
Replied by: 楊鍾祿 張貼日期: Apr 18, 2003 - 2:19pm
gracejiajia您好,
你問我何謂“婚姻”,我還得去查字典。結果答案是“the union of a man and woman by a ceremony in law”。那麼,“聖經的婚姻”呢?我得翻到創世記2:24 ,答案是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可見婚姻是多麼重大的一件事!得“離開”生我、養我、育我的父母,與另一個人永久的“連合”,這種連合的程度甚至可稱為“成為一體”,從此不再是過去單身的“我”,而是二人合成一體,彼此相屬的“我”了。
因此,共同信仰更顯得重要無比。與不同信仰者結合如同注入不同血型的血液,後果堪憂。
楊鍾祿
楊牧師:
您好!
我遇到了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我很早的時候就談戀愛, 到現在我和我的男友已經談了九年了, 我們身邊所有的朋友都羨慕我們能有這樣長久的愛情.現在我們準備結婚, 開始籌備買房子的事了. 可是, 就在約一年以前, 我信主了, 並且也逐漸知道信和不信的人是不應該在一起的(我男朋友覺得我這是迷信, 他認為年輕人應該什麼都靠自己, 而不是求神拜佛). 我曾試圖說服他, 但是他不願意, 還說我愛上帝勝過愛他, 他很傷心.
我現在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的主內姐妹都勸我要DO MAKE THE RIGHT DECISION, 因為信和不信的不幸婚姻我周圍有很多, 而全家一起事奉主的生活是我想要的, 也是好得無比的. 我花了很長的時間去聽主的聲音, 但是我什麼都沒有得到.
我需要您的幫助!
Replied by: 楊鍾祿 張貼日期: Apr 15, 2003 - 2:59pm
請參閱本欗〈基督教與社會問題〉中的“基督徒對婚姻的看法”一文
聖經已有清楚的啟示,就無須再求神給予特別的指示。
Replied by: gracejiajia 張貼日期: Apr 18, 2003 - 10:46am
謝謝楊牧師的答復.
在聖經里, 論到已經結婚的夫婦, 說信和不信的不要分開, 因為丈夫(妻子)會因為妻子(丈夫)的好行為而信主
貼子全數: 6 | 註冊日期: Jun 22, 2002 - 8:26pm | IP Logged
Replied by: gracejiajia 張貼日期: Apr 18, 2003 - 10:48am
請問什麼是聖經所說的婚姻? 是結婚證書? 是肉體關系?還是別的什麼?
請楊牧師指點.
Replied by: 楊鍾祿 張貼日期: Apr 18, 2003 - 2:19pm
gracejiajia您好,
你問我何謂“婚姻”,我還得去查字典。結果答案是“the union of a man and woman by a ceremony in law”。那麼,“聖經的婚姻”呢?我得翻到創世記2:24 ,答案是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可見婚姻是多麼重大的一件事!得“離開”生我、養我、育我的父母,與另一個人永久的“連合”,這種連合的程度甚至可稱為“成為一體”,從此不再是過去單身的“我”,而是二人合成一體,彼此相屬的“我”了。
因此,共同信仰更顯得重要無比。與不同信仰者結合如同注入不同血型的血液,後果堪憂。
楊鍾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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