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婚姻的看法
Posted by: wpe2000 張貼日期: May 8, 2002 - 7:12pm
人說教徒之間才能或合適結婚?~
我不同意!
沒有理由!
難道愛要建立在神的意志下!
我們相愛是真的,但就不會幸福?!沒人願意失去愛人!
你會知道你一定會愛上教徒嗎?那還要上帝干什麼?而你會為此而放棄愛,而去按規矩辦?
那你就不是真愛!明白嗎!
我們相愛沒錯,不是神所不喜悅的,而是你們所看不慣的!實際生活中也不是不幸福的,
而是幸福的讓你們嫉妒的 !
對不起,也許我說了不該說的話,再次道歉!我只是不能同意。不可以認為我是‘黑暗’的 !我也光明,只是和你們的表現方式不同罷了!能理解我沒嗎?!
她要和我分手,只因為這個,不!我不能接收!這太偏激了,太武斷拉!神是希望我們幸福的,而失去愛人是痛苦的 ,也是世上最不幸的事!當然也是神不希望的!‧
so —…%‧—)%—*¥…—¥%‧~!!~~~~~~~~
不知對此你有何解釋?望答復!
Replied by: 楊鍾祿 張貼日期: May 9, 2002 - 11:22am
讓我用三個比喻簡論基督徒對婚姻的看法供您參考:
1、婚姻是一條道路
夫妻是同路人;不但同路,還是同行;不但同行,還要平行:方向與速度皆要一致。兩個人要保持平行同行一條長遠的道路,確是不容易。成敗關鍵不是腳的問題,而是心的問題。要同行必先要同心;要同心必先要同信。
古代婚姻比現代穩固是因為夫妻雖是兩人,但卻只有一心,丈夫的心。
基督徒的婚姻也是只有一心,基督的心。兩人彼此相愛、敬重,但兩人皆尊基督為主,二人的心皆順服在基督的心中,基督在前引導,二人同行跟隨,如此就必能完滿的行完共同的路程。
目標若不同,在交叉路口打個招呼還可以,要同行至終點則勉強不來。
2、婚姻是一間學校
結婚典禮不是愛情的畢業典禮,而是入學禮。婚前談情人人皆會,但往往在婚後才開始學習愛的功課。聖經《林前13章》論愛,第一樣就是愛是恆久忍耐。接下去八個“不”(請參看聖經),都是須要很大的忍耐與克己,基至要有受苦的精神才能活出愛來,例如:“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那絕對不是容易的事。談戀愛很容易,但是愛不是單用談的,而是要付代價去行出來、活出來的。不是只在週末公園裡的花前月下有愛可談,也要能在每日的生活壓力下、年老病痛軟弱中仍然相愛。婚姻確是一間學校,有寶貴的課程,但也須要交昂貴的學費!夫妻若用不同的課本(信仰不同,人生觀、價值觀皆不同),就很難同班上課,你說是嗎?
3、婚姻是一所聖殿
基督徒以婚禮為聖禮,必須以神為中心。聖經以夫妻喻基督與教會關係:丈夫喻為基督、妻子喻為教會(弗5:25-33)。因此,夫妻二人都必須是基督徒,否則便不合聖經對婚姻的教訓。
基督徒的婚姻必須尊神為大,夫妻共同順服在神的主權之下,遵照聖經的教導生活。同時,基督徒的婚姻應為神作見證。讓每個信徒的家庭都成為一間教會,家在那裡,神的福音與見證也在那裡。若其中一人為非信徒,便不可能如此。
婚姻是人生一大事,信仰更是。信仰不同,肯定影響婚姻。因此,我建議你先求多了解基督徒的信仰,你才能了解對方所堅持的是什麼?又為何如此堅持。另一方面,若你在明白聖經所講的福音之後,相信你也必會明白神的愛及主耶穌十字架的真義。若你也因此而願意接受神的愛及主耶穌的救恩,你也將成為神的兒女,成為基督徒,那麼大家都成為同路人、用同一課本、同在神的家中,在基督裡結為夫妻就成為一大美事!
Replied by: wpe2000 張貼日期: May 9, 2002 - 7:41pm
要怎麼樣才可以更好的理解教義?我想更深入的理解!但
苦于沒有時間去教堂,自己看聖經又很難懂!哎 ,難!
我不想分手,我也想和她有相同的信仰!
望指點!
Replied by: 下午茶鼠 張貼日期: May 12, 2002 - 3:47am
wpe2000 先生:
唉!古時中國人有句話:「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不知抹殺多少真愛!今天我卻見到「信徒對信徒」!除了失望,還有甚麼?以下為一段聖經給你參考:
歌林多前書(7:10-14)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
(註:你還可參考《舊約》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其中的先知們反要信徒立即離開其異教妻子或丈夫,簡直全不人道!)
至於兩人需要同心,普天之下沒有兩個人是完全同心的,同是基督徒,對教義也有不同的觀點,這樣也並非同心,可否在一起?為甚麼只要同教便可?天主教徒和基督徒又如何?(同是信主,觀點卻不同)猶太教又如何?(同是信耶和華卻不信耶穌)
兩個人能否在一起全看雙方懂不懂互相尊重和包容!
婚姻是甚麼?婚姻不過一項儀式而已。兩個人因為甚麼而結婚?愛。馬丁路德重視心、重視愛,不重形式,其言猶在耳,可惜現在的教徒都已經忘了。嗚呼!宗教應該帶給人的是善和愛,而不是痛苦!基督教教義能接納罪人,卻容不下真愛?
我終於知道為甚麼在網上有些基督徒要反對這些無聊的規矩,我問過一些基督徒朋友,其教會牧師也沒有反對過。唉...我不知如何幫你,全看你的愛侶了!想不通便是想不通!給一些無謂的思想束縛著,誰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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