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的親屬

親情是最珍貴的,但往往只有失去時才深感珍惜!只是人生在世最令人無奈的就是沒有一樣可讓我們留得住!你所愛惜的一切,包括青春、美貌、健康、最親愛的親人,一樣又一樣,或遲或早都會離去。心裡一萬個捨不得也只得說再見。
這是人生不能避免的悲劇與痛苦;也正是人生的矛盾:人盡力想去獲得心中最喜愛的東西;當得不到時就覺得很痛苦;但當獲得時,就得擔心會失去;而最終仍都要 失去。因此,當一個人得到最想要的東西感到最快樂的時候,也就是種下最大痛苦的種子之時!因為當他失去那樣最珍愛的的東西時,就是他最痛苦的時候。因為有 得就有失。所以老子強調無求、無為,人才能活得自在!但問題是人心皆必有所求,若要無求就須先自我壓制心中一切的欲求;因此要享受到無求之樂時,就得先忍 受壓制有求之苦!仍不能算為解決之道。再者,人出於本性而有的親情,又怎能強加壓制呢?
人間的死別,是古今中外無人可免的人生一大傷痛。人們也許都會想到如果能與所親愛的人永遠不分離有多好!人世間的親屬關係都是暫時的。然而,有一人卻能成為每一個人永恆的至親,那人就是耶穌基督!
有一次當耶穌正在屋子裡向眾人講道時,有人告訢他:“你母親和你弟妹們站在外面,要 與你說話。”主耶穌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以後他伸手指著他的眾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 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太12:46-50)。能被主耶穌認為親屬的人何等有福!因為親屬代表一種不能分開的聯合關係。耶穌在那裡,祂的親屬也在那 裡。主耶穌在天上,祂的親屬也永與祂同在天上。什麼人能享有這福份呢?主耶穌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太12:50)就是我的親屬。“凡”字可以包 括任何一個人,只要那個人是願意遵行天父旨意的人。什麼叫著遵行天父旨意呢?主耶穌說:“信神所差來的,就是做神的工。”(約6:29)相信耶穌是神所差 來的救主就是遵行神旨意的開始。主耶穌不但是我們的神、我們的主、也是我們的親人。主耶穌復活後,對祂的一個信徒馬利亞說:“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 說:「我要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20:17)
同作天父兒女的人就能享有永恆親屬的福份。這種屬靈的親屬關係比肉身的親屬關係更重 要,因為是永恆不變的。當主耶穌說“我天父時”祂與祂門徒的親屬關係就比與肉身親人更重要了,連祂肉身的母親馬利亞在也沒有特權。有一次有人對耶穌說: “那懷你胎和乳養你的有福了!”耶穌說:“是的,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主耶穌所看重的不是肉身關係,而是屬靈關係。
我們若知道明白這個奇妙的真理,我們便能獲得極大的安慰:基督徒就是基督的親人,我們便不須為離世的信徒過度憂傷,因為不過是面目的暫時分離;而那與世上親人道別者卻在天上與更多的親人相聚會面了!尤其是與那位最親的至親,主耶穌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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