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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灵魂

经文:但12:1-3,19-20

        虽说教会需关心的是“人”(全人),不只是灵魂。但首要关心的仍是人的灵魂!主耶稣说:“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便是以救灵为祂降世的首要任务。

        但12:1-3论到世界的末了将要发生的事以及人的永恒结局,就是人的灵魂的最后光景。从这段经文可知抢救灵魂的重要。

一、世界将要结束  但12:1

        论到世界将要在大灾难中结束,主耶稣也有清楚预言(太24:21),启示录有更详细的论说。启6:15-17让我们预先看见“神忿怒的大日”神按公义向人讨罪之时;人将逃向何方?藏在那里?原在世上有权势、地位、富有的人也与任何人一样,惊惶失措,无处可逃!(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启 6:10;3:10;8:13;11:10;13:8,12;17:2,8)有祸了!那些在大灾难前被主接上去的人有福了!那些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人有福了{启20:6}!)今天人们忙著赚钱,求肉体享受的事,对福音没有兴趣;但当大灾难临到时,才发觉钱财都变成无用(路16:9),享受的事都没有了,只有痛苦、恐慌、惧怕;那时才想起为何没有趁早为自己的将来结局预备?结果一切都太迟了!只有在永恒的痛苦里再加上不住悔恨的痛苦!

二、每一个人都要复活  但12:2


        人生不只是今生。人的生命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母腹中的十个月,每一个细微的成长都将影响这人以后的一生。最近巴生有一个人的婴孩生下来肝脏与小肠之间少一条细细的输送管;满月后即动手术,失败后,11个月后再动第二次手术,仍失败;如今预备肝脏移植,须25万元!仍未有成功把握!

        第二阶段是人生在世的几十年。在母腹中的胎儿成形期决定我们以后几十年的身体状况,而在世几十年的时间里,却要决定我们永恒的生存状况。比较起来,人生最紧要的关头还是活在世上的这段日子,这时期所要作的决定是何等重要阿!对基督徒而言,把握这段时期向人传福音,向普世宣教,是何等重要与宝贵的时机啊!

        第三阶段就是人死后复活的生命,那是属永远的,也是最后的。但12:2“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启20:10论到灭亡的人,说:“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永不再有得救的机会了,永远绝望了!

        第一与第二阶段,比起第三阶段,都算很短,但都很重要。最重要的还是第二阶段,就是“人生在世”的这段日子!不但要决定自己的将来的永恒状况,也能决定其他许多人的灵魂永远结局!我们现在都在这个阶段里,我们的人生最重要的事就是尽力作抢救灵魂的工作;不只作个人布道,也要集合力量、资源,合作努力,我们便能作远比每一个个人所能做的更大更多的工作!那就是教会的宣教差传事工。你可愿否也参与一份?

三、唯有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才能得救  但12:1

        圣经明言:将有最后的大审判!而审判的凭据就是按神的案卷(启20:12,13)记录受审。案卷包括:

    (1) 正面定罪的案卷:圣经(约12:48;罗2:16)、人的言行记录册(赛65:6、申32:34、太12:36,37、但7:10)

    (2) 反面定罪的案卷:生命册,确定被定罪者其名不在其内。

            举个例子:当审判时,一个人站在白色大宝座的台前,一位天使就打开这个人的案卷,宣读他一生干犯神圣洁公义的一切言语行为罪状;那是正面的定罪。但那人可能会说:“我承认,但我是某某教会的会友,在教会的会友名册上有我的名字!”那么另一位天使便打开生命册,查不到他的名字,便说:“在生命册上没有这人的名字”。这是反面的定罪。这人马上就要被扔在火湖里,进入“第二次的死”,就是在火湖里受永刑。世上的教会名册可能会记错,把未重生得救的人名记在会友名册上;但天上的生命册绝不会记错。请永远记住这句话:“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5)

           有关生命册,圣经多次都有提到(但12:1;路10:20;腓4:3;来12:23;启13:8;17:8;20:15;21:27)。路10:20主耶稣亲口说得最清楚。启示录20:11-15最令人印象深刻!当我们唱“主耶稣再临那日”(418首),每唱到“在那边,点名的时候,我亦必在其中!”时,你的心是否会跳一下,担心“我的名字是否真的在其中呢?”你若心里真信耶稣为救主,口里承认耶稣为主(罗10:9,10),并且在行为上愿为主作见认,带领人来认识主,你便可知道你的名字已在生命册上。因为以上所讲的都是有圣灵内住同在的印证。否则无人能勉强你去做其中任何一样!

        一切的爱心若不是以达到救人灵魂为目的便不是真正基督徒的爱心。救一个灵魂不死,便是基督徒行为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主耶稣也强调这点,说:“在地上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路15:7、10)可见神何等看重并喜悦信徒领人归主的事!“报福音传喜讯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 10:15)
    
        抢救灵魂也要求量,越多越好(神若也重质不重量,我们可就惨了!)。但12:3“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一个灵魂固然宝贵,但我们仍要更努力去抢救更多灵魂。因为,世上未闻、未知、未得福音的人还有许多。全世界仍有三分之二的人须要我们去传。今天世上被看为是基督教徒的约有三分之一,听过福音未信者也有三分之一,而完全未听闻福音者又占三分之一。

        这第三类的人如果灭亡,不是因为拒绝耶稣,因为他们并没有机会听见福音!那真是太可惜了!全世界每一间教会都有责任向这些福音未及的广大群体宣教!特别是在自由世界里的教会,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这个责任!

        对于第二类的人群,就是有机会听闻福音,但却未信主者,我们也要抓紧机会。因为这类人既然已听过福音,可说已有一点基础,我们就更当进一步来引领他们进入神的国度。我们在本地布道是属于向第二类的人工作。这是我们每一位都能参与的。

        救一个灵魂便极其宝贵,何况使多人得救呢!那样的的人,将“发光如星”(太13:43“义人发光如太阳一样”),直到永远。说明救灵的工作是荣耀光辉,能存留到永远的工作。愿弟兄姊妹们都齐心努力,广传福音,抢救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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