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凡真心承認自己的罪,誠心悔改並以信心接受基督耶穌為救主的人,就已經得救、得永生了。他們永不滅亡,神必保守他們直到永遠。神的全備救恩是一次過讓我們可以獲得的。但要緊的是,我們必須確定自己是真接受,而不是假接受。從一個人是否堅持他的信仰到底便可顯明出來。凡真心信靠神的人,神的能力必保守他,直到他得著神為他預備,到了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你確知自己已得救了嗎?
基督徒對本身的得救必須完全確信,否則便顯示乃對神的應許及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工缺乏信心。同時,信徒若對本身得救沒有把握,心靈便無法享有真平安。對宣教佈道的信心與熱誠也將大打折扣。
基督徒與世俗洪流的抗衡
基督徒與政治
主耶穌從未與當政者對抗,未得罪政府,但最終仍被人以政治罪名陷害,致祂於死地 。祂的罪狀是“猶太人的王”(太27:37)
一個人活在世上就是活在政治環境中,必要面對,必須表態。基督徒當有何種基本共同持有的政治態度?在不同的時代與處境,神的子民都當應用智慧與信心去面對政權。舊約時期、主耶穌與使徒的時代都不同;18世紀歐洲英美的處境與印度的處境也有很大不同;我們也當按今天馬來西亞的處境,應用智慧與信心,盡我們作為馬來西亞國民的責任,關心國家社會,在政治的領域中作光作鹽。反對黑暗、反對腐敗,高舉公義公平、支持合聖經的道德準繩。
爱不只是...
无形的海啸,不动的磐石
这段经文生动的说出没有神的人活在这世界的心灵状况。“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风俗”也可译为“潮流”,这些潮流如无形的海啸,无时不刻的把人的心灵卷走。今天世界上就有几种无形的海啸,不断的把人卷走,使人与神越离越远:
神的旨意系列(三)
事情发生的先后次序也不一定只有一种解释,如希西家(代下31:20-32:1)、玛拿西(王下20:5-6,21:1,24:3)与约西亚(代下 35:18-20,22-23)的经验,都显示神并未在他们身上定下不能更改的旨意;较明显可让我们得知的是:他们的人生遭遇与他们本身的决定以及与神的 关系,有直接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乃在于他们的本身的决定,而非神所定。
神的旨意系列(二)
经文:但 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几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 满足,然后蒙你们送行。等我办完了这事,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我就要路过你们那里,往士班雅去。(罗 15:22-25,28)
神在你身上的旨意
神并没有定意我们一定只能拥有一种的生活与人生!
基督教没有“宿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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